海南下调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险房最低首付比例至15%

发布日期:2024-10-30 19:27    点击次数:183

海南下调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险房最低首付比例至15%

  中新网海口9月2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住房公积金贬责局2日发布音信,即日起缴存东谈主家庭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保险性住房央求住房公积金个东谈主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合伙转念为15%。

  据海南省住房公积金贬责局发布的《对于转念住房公积金个东谈主住房贷款购买保险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见知》(简称《见知》),此举旨在进一步进展住房公积金复古购买保险性住房作用,更好闲适住户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阛阓安适健康发展。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贬责局同期解读该战略:《见知》所称“保险性住房”,指纳入海南省城镇住房保险体系的安堵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配售型保险性住房等。首付款比例推行门径为缴存东谈主家庭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保险性住房央求贷款,适应该省首套及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战略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与旧有战略相对比,新政放宽了适用对象界限。《见知》推行后,保险性住房(不含拆迁安置房、棚户区鼎新址)公积金贷款推行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门径,不再限度于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相似适用。

  此外,新政还下调最低首付款比例。《见知》推行后,首套及二套保险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转念为15%;首套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棚户区鼎新址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0%,保管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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